根據美國加州聖荷西地方法院稍早由法官高蘭惠 (Lucy Koh)重新裁決結果,宣布將先前陪審團認定三星有侵害蘋果產品事實,裁定需賠償蘋果高達美金10.49億元的判決金額改為5.98億元 (實際金額為美金598,908,892元)。
根據法官高蘭惠針對此次判決結果所做說明,主要認為先前的賠償金額計算是以三星本身獲利比例作為計算,但事實上也將部分未涉及侵權的手機、平板產品一同列入計算。此外,高蘭惠也認為蘋果利益受損情形應以具體告知三星侵權之後的時間做計算,因此裁定將罰金金額重新做調整。
目前相關判決依然可做上訴,或許蘋果方面還會針對此次做出反擊。